關于投標保證金常見問題!
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投標供應商交納一定數額的投標保證金,是為了保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免因投標人的行為而蒙受損失?!墩少徹浳锖头照袠送稑斯芾磙k法》(財政部令第87號)10月1日施行后,供應商如何交納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實踐中應注意哪些問題呢?本文梳理了七個常見問題,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整理,供業(yè)界人士參考。
1.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時間?
投標供應商應當在提交采購文件截止時間之前交納保證金。(《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2.投標保證金的額度?
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3.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形式?
投標保證金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無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
4.什么時候退還保證金?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活動結束后及時退還供應商的保證金,但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應當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
5.保證金逾期退還怎么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資金占用費,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八條]
6.終止招標投標保證金怎么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終止采購活動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取的招標文件費用和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其在銀行產生的孳息。(《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九條]
7.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有哪些?
招標采購方式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
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應當不少于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投標有效期。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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